根据《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沪电机院科研[2011]321号)和《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》(沪电机院研[2014]195号)的规定和要求,现将2019年第二批研究生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(第二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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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|
工作要求 |
负责部门 |
2019年3月19日前 |
论文校内评审 |
电气学院 |
2019年3月29日前 |
汇总论文题目及摘要送交研究生处(电子稿) |
电气学院 |
2019年4月3日前 |
按盲审要求汇总相关评审材料送交研究生处,包括: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(纸质稿)、评阅书((2份纸质稿+电子稿)、论文((2份纸质稿+电子稿)、汇总表(电子稿);注意评阅书、论文电子稿命名为: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。 |
电气学院 |
2019年4月4日 |
论文查重。查重率超过30%的延期,20%-30%的修改后再次查重,低于20%通过。 |
研究生处 |
2019年4月8日 |
寄送专家盲审 |
研究生处 |
2019年4月29日 |
向电气学院反馈盲审结果 |
研究生处 |
2016年4月30日 |
寄送需二次送审论文给专家(如有) |
研究生处 |
2019年5月18日前 |
反馈二次送审论文盲审结果给电气学院(如有) |
研究生处 |
2019年5月底前 |
电气学院组织答辩 |
电气学院 |
2019年6月9日前 |
电气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,并报送有关材料至研究生处 |
电气学院 |
2019年6月中旬 |
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材料,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|
研究生处 |
2019年6月底 |
公示审议结果,打印发放证书 |
研究生处 |
1.提交送盲审的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同意,填写“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”交导师签名,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-常用表格下载;
2.提交的论文纸质稿须匿名,要求论文中不出现导师、作者,已发表的学术成果需隐去本人及导师相关信息(只标明第几作者),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;查重电子稿需同时提供WORD版+PDF版,并严格命名: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,勿将“_”号擅自更改为其他符号,否则可能影响查重结果。
3. 选择一种与论文类型一致的评阅书(匿名),并填写论文题目。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-常用表格下载;
4.同时送两位专家盲审。评阅意见分为四栏:同意答辩、修改后答辩、修改后重新送审、不同意答辩。“同意答辩”、“修改后答辩”视为通过,“修改后重新送审”、“不同意答辩”视为不通过。两位专家都通过的论文,进入抽上海市盲审环节;两位专家都不通过的论文则延期至下一批送审;一位专家通过,一位专家不通过的论文,寄送第三位专家审阅。
研究生处联系人:叶可新;联系电话:38223060。邮箱:yekx@sdju.edu.cn
研究生处
2019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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