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(含自考)本科及以上毕业生、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(见附件)。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参加本专业(独立本科段)时,须加考“经济法概论(财经类)”(00043)、“财政与金融”(00048)两门课程。 2、35周岁以上的考生,可申请免考课程“英语(二)”(00015)课程,但必须加考“财政学”(00060)、“证券投资分析”(00104)、“投资银行学”(09092)三门课程,并且不授于学位。 3、已通过数据处理概论课程考试者,可以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(含实践)(00051,00052)课程,并获得相应的学分。 4、毕业论文的题目由主考院校公布,应考者任选一题撰写,也可由应考者自定论题,但须经指导老师同意。论文须经答辩后评定成绩,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。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。 5、关于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”经济学”等专业(本科)停考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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