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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复旦大学】2019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会议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7-01 17:12:10 点击:

  兹定于2019年7月6日(星期六)下午和2019年7月7日(周日)下午召开自学考试各专业(护理学已另行通知)毕业论文指导会议,会议出席对象为2019年6月申请毕业论文并将于2019年11月提交毕业论文的考生。届时论文指导老师将与考生见面,商讨撰写论文中的相关问题。会议重要,请互相转告,并准时出席。

  本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及其专业安排为:

  2019年7月6日下午2:00:新闻学、行政管理专业

  2019年7月7日下午2:00:计算机信息管理、计算机网络、计算机软件专业

  本次会议地点为:

  杨浦区四平路1931号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具体教室通过手机短信通知)

  复旦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

  2019年6月28日

  重要提示:

  1.关于本次会议的手机短信将于2019年7月1日陆续发出,请注意查收。如未收到通知也请按时前来开会。

  2.撰写论文前考生请认真阅读《复旦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(修订)》,撰写论文期间请务必主动联系论文指导教师,并经常关注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(www.cce.fudan.edu.cn)及时了解自考的相关信息。本次论文答辩预计在2019年11月中下旬举行。

  3.完成论文答辩的考生请按照自考办2019年下半年的“考后信息”(www.cce.fudan.edu.cn)中规定申请毕业的时间准时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。

  4.请各位考生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,完成专科毕业文凭的认证,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 学历认证并下载打印《教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

  5.原2018年12月申请论文,2019年5月因故未参加答辩者,在征得论文指导教师的同意并提交延期申请者,可延期一次,仍由原指定教师继续进行指导。请考生会后尽快和原指导老师取得联系。

  附:《复旦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(摘要)》

  一、 毕业论文必须在复旦大学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。

  二、 毕业论文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,如发现有代做、抄袭等舞弊行为,一律推迟一年以后重新申请,重新付费,情节严重者,取消毕业资格。

  三、 如欲申请学士学位者,论文成绩应在75分及以上,如达不到75分及以上,但答辩成绩及格者,论文不允许重做。

  四、 论文答辩不及格者,不得毕业,但允许重新做一次,须重新申请付费,如仍不通过,取消毕业资格。

  五、 考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条件:

  1.必须通过所有课程的考试。

  2.参加答辩的论文必须得到指导教师的认可。

  六、 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在办理毕业手续之前,上半年为5月中下旬,下半年为11月中下旬。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由答辩专家组决定并通知考生,过期者,推迟半年后答辩。

  七、 评分后的毕业论文和指导教师签名后的《论文申请表》和《答辩记录表》在答辩后一周内由答辩专家交到自考办,以便核查和存档。

  八、特别提示:通过毕业论文审核手续,并不代表同时通过毕业审核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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